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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明确!9类人必须戴口罩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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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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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下午,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五十七场新闻发布会。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夏时畅首先通报了最新疫情情况:11月29日,浙江无新增确诊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例。截至11月29日24时,全省已连续166天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报告,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294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75例。目前在院治疗确诊病例5例。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预案”)和《浙江省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子预案)。夏时畅还就这两部预案修订情况作简要通报。

两部预案于11月13日正式印发。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

预案框架

修订后的总预案从整体上对原预案作了结构调整、框架重组和流程再造,分为总则、事件分级、应急组织体系与机制、监测报告评估与预警、应急响应、善后处理、保障措施、附则、附件等九个部分,突出问题导向、细化量化、闭环管控,补充完善了许多在实战中行之有效的措施。

子预案在框架上和总预案基本一致,在工作流程上也参照总预案,但更多强调实用性、针对性、指导性,突出对专业领域的规范指引。

风险评估

子预案侧重对国内外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发生发展情况开展专题风险评估。

分级管理

总预案凸显事件分级在应急响应中的基础性地位,坚持先分级、后响应。根据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等因素,划分为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明确不同情形下的分级标准,以此作为制定应急防控策略的主要依据。

子预案根据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危害程度,构建了新冠肺炎、“非典”、中东呼吸综合征、人感染禽流感、流感、新型流感、不明原因肺炎、肺炭疽、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大量发生等事件类型,划分事件等级,明确防控策略。

响应流程

总预案在监测、报告、评估和预警的基础上,着重对应急响应的基本原则、分级规定、工作措施、调整终止等作出明确规定。

  • 对符合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标准的事件,由省政府决定是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其中启动特别重大事件的应急响应,要向国务院报备;
  • 一般事件由省卫生健康委决定,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级别,每个响应级别的应急指挥体系也不尽相同。

子预案在响应措施方面,重在体现级别提升后的措施递进,确保响应级别和响应措施相匹配。

应急响应

较之原预案,有两个较大的修改。

  • 根据分级响应原则,上级政府启动应级响应后,如无特殊情况,下级政府应随之启动相应级别响应,事件发生地应酌情提高响应级别。在省级暂未启动或决定不予启动的情况下,各地可依据本级预案和本地突发事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 事件等级是决定启动何种级别响应的重要依据,但两者并不直接对等,不是说只有发生特别重大事件才可以启动一级响应,也不是说发生特别重大事件都必须启动一级响应,而是要综合考虑事件性质、波及范围、流行病学特点及可能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统筹决定。

工作机制

总预案着眼于迭代完善常态化防控机制,提出了应急指挥、联防联控、监测预警、精密智控、平战结合、“三情”联判和医防融合等七大工作机制。特别是针对当前疾控机构编制配置不足、基层“哨点”反应不灵敏、防治贯通不通畅等问题,完善医防融合机制, 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公共卫生管理中心,由疾控机构向同级医院、县域医共体派驻公共卫生专员,以提高对传染病的前端发现、早期预警和应急反应能力。

子预案围绕发挥科研技术的关键性支撑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应对体系高效运行。

保障措施

总预案着眼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人财物技术信息的全方位保障,形成与褒扬激励、失职追究相配套的政策措施,对奖励抚恤、责任追究作出规定。同时,提出了紧急调集和征用防控物资补偿原则,细化了组织、技术、经费和物资、通信和交通等要求,强调了督导考核、培训演练、应急科研、区域交流等内容。预案以附则和附件的形式,明确了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与职责、成员单位及职责、事件监测体系等。

子预案在附件中提出了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事件预警方案及分级参考标准等,这也是这次预案修制定的重要变化,进一步细化实化了部门职责与具体标准。

下一步,浙江将结合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强化两部预案的贯彻落实,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参与支持的主动性,织密群防群控体系。及时指导各地开展本级预案的修、制订工作,适时开展督促检查。抓好预案的应用,通过开展针对预案的应急演练并结合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践,做好动态评估调整,不断优化完善。

答记者问

夏时畅就接下来要采取什么举措进行疫情防控 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浙江省是新冠疫情发生后首个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制修订的省份,请问这次颁布实施的两部新预案与以往的预案相比有什么新的特点?

浙江省是新冠疫情发生后首个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制修订的省份。与原预案相比,两部新预案充分吸收“抗疫”经验,系统分析“实战”短板,努力体现时效性、操作性、集成性的要求。主要体现了五个特点:

  • 树牢风险意识,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社会危害大的特点。预案汲取此次疫情初期省内外一些地方研判不足、应对滞后的教训,把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生命至上、健康至上,预防为主作为首要原则,增设风险评估环节,根据各类监测数据和事件信息加强研判、及时防范,以最充分的准备实现最好的结果。
  • 突出监测预警,把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作为应急响应的首要任务。 将“监测、报告、评估与预警”与“应急响应”并列,进一步突出监测预警的前置作用,织密基层“哨点”和重点场所监测网络,健全预警信息多点触发机制,强化实时分析研判,为党委政府第一时间做出决策、启动应急响应提供专业依据。
  • 注重分区分级,实行精准防控、差异化响应的策略。 制定不同响应级别下各级政府的应急指挥体系、最小防控单元划定、停工停学、区域封锁、交通检疫、信息发布、健康教育等差异化措施,响应级别的提高,意味着防控措施的递增与强化。预案吸收了浙江首创的“五色疫情风险图”成果,分类制定高中低风险地区防控策略,分区分级采取防控管制措施,以最大限度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 强化精密智控,提升应急响应的数字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充分利用“一图一码一库一平台一指数”,健全精密智控疫情防控指挥平台,强化多部门数据共享和场景化业务协同,创新完善“云流调”等数字流行病学调查追踪模式,把“大数据+网格化”“硬核隔离+精密智控”“健康码+测温”等智控措施巩固好运用好,确保管控力大于传播力。
  • 坚持平战结合、快速转换,构建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动态调整的应急指挥组织体系。 立足全省域“一盘棋”,固化浙江“一办六组”加若干专班的疫情防控指挥构架,沿用为应急组织体系。根据事件形势变化,实行动态调整,随时升级为战时状态,党政齐抓、专班运作,确保指令清晰、条块畅达、执行有力。平时则以抓好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建设为主。

问:当下国外很多国家疫情似乎没有缓和趋势,国内也每天有疫情报道,除了输入病例外,还有本土病例。这对我们浙江的防控工作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接下来我们会采取哪些措施?

10月份以来,全球疫情快速上升,单日新增确诊病例不断刷新纪录,境外输入性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持续增加,近期国内多个城市接连发现本地病例,对浙江“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工作持续带来压力。前期,我们积极组织制定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做好秋冬季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预案和工作指引,突出重点、积极主动,指导全省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强化精密智控,这也是浙江所创造的经验。我们已经迭代完善了“一图一码一库一平台一指数”精密智控机制。

聚焦能力建设。全面做好监测预警、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医疗救治等疫情防控核心能力准备。一共归纳为九方面的能力,基层主要是八个方面,省级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是应急科研公关能力,包括前期的疫苗、试剂、相关设备和防控技术的研发。

把握防控工作重点。医院、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机场、车站、码头、水运站以及冷链运输、进口物品运输等人员、环节都要加强管理,因为这是防止境外输入的第一道关口。同时希望在一些重点场所必须要戴口罩,另外像人员密集的地方,或者是不能保持正常社交距离的地方建议戴口罩,都有明确的规定。特别是把完善省域口岸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信息通报协查机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分别制定了空港、海港等详细的操作规程、技术指南,来完善每一道的防控技术措施,真正做到“人物并防”,在人防的基础上做好冷链物品等物防的管理和监测工作。

完善常态化的管控机制。积极谋划疫情防控下半篇文章,着眼体系建设和能力提升,聚焦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出的短板弱项,加快编制全省卫生应急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下发浙江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方案,谋划实施科技创新、监测预警、疾控预防控制、重大疫情救治、应急物资保障和法治保障体系建设,织牢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努力把浙江建设成为公共卫生安全的先行示范省份之一。

俞新乐就去医院应注意的事项、浙江在医疗救治方面的举措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近期一些省份陆续出现了新冠肺炎本地确诊病例,秋冬季又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现在去医院看病时需要注意什么?

医院是病人集中的场所,为保护自身健康和为他人负责,更好的防范新冠肺炎及其它呼吸道传染病,要做到科学防护、有序就医:

一是要做好个人防护。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到医院应全程佩戴口罩、正确佩戴口罩,配合医院进行体温测量、查验健康码等。就诊期间,遵守“一人一诊室”的管理制度,候诊、检查期间不聚集不扎堆。要注意保持手部卫生清洁,做到勤洗手。

二是要做到有序就医。患者可以利用手机、电话、电脑等进行预约挂号,提倡分时段就诊。同时可登陆互联网医院进行线上问诊,减少去医院次数、缩短逗留医院时间。目前浙江已有708家医疗机构,6万多名医务人员入驻浙江省互联网医院平台,可以满足常见病、慢性病的复诊、配药需求。另一方面患者如出现发热症状,必须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全省开设发热门诊医疗机构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接诊时间都已经向社会公布,发热患者要就近就医、及时就医。

三是规范住院病人陪护探视。原则上非必需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应固定陪护人员。倡导家属利用电话、短信、视频等非接触方式对住院患者进行看望、探视。

问:随着疫情的发展,尤其是对疾病规律认识的加深,浙江在医疗救治体系的相关工作方面会有怎样的布局?

按世界卫生组织对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发展趋势预判,新冠病毒可能将在全球范围内较长时间存在,因此做好医疗救治准备尤为重要。从4月份开始,浙江就着手规划进一步提升医疗救治能力。

一是进一步优化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和方舱医院的布局。目前全省共有93家定点医院,100家后备定点医院,可收治床位31102张。同时预留77个方舱医院场所,可拓展收治床位23031张。按照“三区两通道”要求改扩建287个发热门诊,配有732间单人诊室,3004间留观室。总体上来看,无论是发热病人门诊就诊,还是疑似病例留观、确诊病例住院治疗,在空间布局上更加优化,硬件条件进一步改善。

二是加大重要救治设施设备配置。今年上半年以来,全省新增负压救护车236台、ECMO50套,新增CT300余台,各定点医院也都增加了呼吸机、心电监护仪、心肺复苏仪等生命支持类设备的购置。全省各级财政安排1亿多元专项资金用于区域公共实验室、城市检测基地及25支省级核酸检测机动队仪器设备购置,目前这些核酸检测设备都已储备到位。应该说,检测、救治装备较上半年充足,也更齐全。

三是加大救治能力建设。病毒核酸检测能力跨越式提升,所有开设发热门诊的二级以上医院都能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在较短的时间内出具报告,为早诊断早治疗赢得时间。进一步总结巩固新冠肺炎救治浙江经验,加强医务人员业务培训,下半年收治的境外输入病例中,无一例转为重症病例。同时,我们第一时间启动了呼吸治疗师和ECMO(体外膜肺氧合)专项人才培训,为各定点医院培养了一批重症救治的中坚力量,救治工作更有保障。

王桢就冬季个人健康防护和浙江对新冠肺炎病毒通过进口物品传播方面采取的防控措施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进入冬季,公众个人健康防护需要重点注意哪些方面?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继续积极发挥联防联控、群控群控、专群结合等工作机制的作用,加强社会面的政策宣传和健康教育。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要不断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和防护技能,养成规范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发挥“社会疫苗”的作用。自愿接种流感、肺炎等疫苗。在选购冷冻食品时,要避免手直接触碰冻食品及其包装,接触和处理完冷冻食品、入境物资后,立即进行洗手消毒。日常生活工作中,避免用未清洁的手接触口、眼、鼻,主动做好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工作,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做好个人防护后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近期旅行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相关疑似症状人员接触史等。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工作。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持续巩固浙江疫情防控取得的战略性成果。

再强调一下需要规范佩戴口罩的重点场所和人员。

以下9方面人员必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1)到医疗机构就诊、探视、陪护人员,或者其他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者。

(2)水产品、冷冻食品和农副产品仓库、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场所的工作人员,运输、选购上述产品的司乘人员等。

(3)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

(4)火车站、汽车站、水运站、机场等场所的工作人员,飞机、列车、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水上巴士等交通工具的司乘人员。

(5)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及顾客。

(6)银行、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及各类办事大厅等场所工作人员和进入人员。

(7)药店、理发店、美容院、影剧院、游艺厅、网吧、体育场馆(运动时除外)、KTV等密闭场所工作人员及顾客。

(8)进入幼儿园、中小学、大中专院校的外来人员及校园内值守人员、清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

(9)其他处于通风不良(如箱式电梯、公共厕所)或人员密集场所(如旅游景区售票处、出入口等人群聚集场所)活动的人员,按照行业管理规范要求必须佩戴口罩的人员。

以下3方面人员建议戴口罩:

(1)年老体弱者、慢性疾病患者外出时。

(2)去户外、公园、夜间集市等公共场所,与他人难以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时。

(3)虽无人员聚集的室内密闭公共场所。

问:新闻媒体报道多地冷链食品包装上检测到新冠肺炎病毒阳性的情况。浙江省在新冠肺炎病毒通过进口物品传播方面采取了哪些防控措施?

浙江高度重视包括冷链食品在内的物防工作,已经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将加大抽样监测的频度和密度,实施全面消毒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国家和浙江关于进口冷链食品和物品的管理措施,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的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对于由国际货运航班或经过港口运输至国内的进口货物,对运输工具和产品外包装进行预防性全面消毒,实现全流程闭环管控可追溯。对于入境旅客托运的行李外表面,在入境通过传送带前原则上都需要经过统一消毒。

二是制定了浙江省入境物品及相关工作人员新冠病毒防控工作指引,明确将涉及进口冷链食品查验、装卸、运输、贮存、加工、销售等环节工作人员,其他生活用品进口货物、入境旅客行李等物品查验、装卸等环节工作人员作为重点防控对象,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开展紧急疫苗接种,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强化健康监测管理。目前,浙江正在组织航空、海港口岸场所对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相关工作人员开展集中核酸检测工作,降低疫情输入风险。

三是持续优化完善“浙冷链”系统,扩大“冷链食品溯源码”应用覆盖面,强化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严格“浙冷链”追溯。持续关注来自重点国家和地区的高风险企业产品,建立进口冷链食品随附外包装核酸检测和消毒处置证明制度,严防新冠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和物品输入风险。

浙江发布

余婧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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