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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还490多万!丽水一男子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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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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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丽水日报

收到法院执行款490余万元后,龙泉失信被执行人吴某某却拒绝履行还款判决,而是故意转移财产,擅自用于履行其他债务,近日,吴某某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叛处有期徒刑8个月。

吴某某是龙泉市人,2012年以来,他作为保证人,为他人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未能按约归还,法院判决吴某某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至今仍未履行。

2019年12月,吴某某在一起案件中胜诉,并收到法院执行款490余万元。然而,吴某某却将所得执行款用于偿还其他民间借贷债务,而未偿还上述三笔法院生效判决的债务。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吴某某的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020年8月,吴某某主动到案接受调查。

承办检察官认为,本案中,吴某某在明知法院判决已生效进入执行程序且有能力履行的情况下,仍故意转移财产,将执行款用于归还其他个人债务致使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无法履行,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损害司法权威,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11月20日,该案开庭审理。被告人吴某某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在一审宣告判决前履行部分执行义务,法庭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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